本报讯(记者 陈雪柠)昨天,记者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获悉,为全面贯彻落实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(2016年2035年)》,保护首都生态环境和节约利用资源,经报请市政府批准,停止本市固体矿产和矿泉水企业矿业权(探矿权、采矿权)新立审批;现有采矿权到期后,不再办理采矿权延续审批。
公告要求,各固体矿产、矿泉水开采企业在采矿权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,按有关规定到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;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的,将予以公告注销。公告明确,各固体矿产、矿泉水开采企业要认真履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义务,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。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将坚决予以查处。
北京矿产资源开采有较长历史,固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。截至去年底,本市共发现矿产127种,其中固体矿产121种,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山区,其他矿产如地热、矿泉水等主要分布在平原。在四个中心建设和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下,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也按照要求进行调整。在《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》中,除地热资源开采外的采矿业被纳入禁止新建和扩建范围。
据悉,今年京西最后一座煤矿大台煤矿将彻底关停,本市也将告别近千年的采煤史。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(2016年2035年)》提出,严格管理生态控制区内建设行为,严格控制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,保障生态空间只增不减、土地开发强度只降不升。同时,加强沿平原地区东北部、北部及西部边缘浅山带的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,鼓励废弃工矿用地生态修复、低效林改造等,提高生态环境规模和质量。
声明:本文系转载自互联网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,请立即与铁甲网联系,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,再次感谢您的阅读与关注。